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0号)要求,结合上一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将浙江理工大学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况
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是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高校信息,促进高校依法治校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是高校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一直以来,我校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2012-2013学年度我校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规章,在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做好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的《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高科〔2009〕1号)等精神,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学校在通过OA系统,科技处、计财处网站,会议,文件等形式面向全校师生公开科研管理政策(包括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管理规定和学校制定的管理办法等)的基础上,建立了“浙江理工大学科研项目信息公开系统”,并已正式投入使用,通过该系统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均可随时查阅到科研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组成员、起讫时间、项目经费等科研项目信息及相关部门电话和意见建议渠道。目前正通过该系统公开的科研项目有281项,合同经费达7791万元,实际到帐经费达6049万元。
(二)大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我校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推进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明确将“三公经费”公开列入学校2013年年度工作重点,要求从2013年开始,每年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学校及各单位、各部门所支出的“三公经费”。根据该要求,学校层面已在2013年暑期中层干部培训会议上公布了上半年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并拟于年底或次年初适时公布全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截至2013年6月底,我校“三公经费”与2012年同期相比均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三)继续做好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招生信息方面:我校门户网站设有“招生就业”栏目,涵盖了研究生招生、MBA教育、本科生招生、成教招生、留学生招生、就业信息。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程序,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使社会各界能通过该栏目掌握我校各类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三位一体”招生以及招生工作的咨询方式、监督渠道等。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做好双代会上财务专题报告,公开学校当年收支情况、财务状况等决算情况;通过计财处主页及时更新和公布各类财经文件和财务管理规定;编制了财务工作业务指南,并放置报销大厅以便师生索取查阅;维护好学校高级财务管理平台,确保教职工能及时查询相关的财务信息;利用学校主页及时向社会通告重大招投标情况;面向相关职能部门开放有关项目经费的查询权限;在报销大厅和收费系统主页设置了收费公示栏,所有师生都可查询学校教育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根据上级精神,结合社会、师生员工等不同受众,按照学校审定通过的《信息公开目录》,充分利用会议、文件、网站、校报、校园广播、橱窗等多种途径和载体,主动公开有关信息,仅2012-2013学年通过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或更新)的信息就达100余条,内容涉及学校概况、学科专业、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干部工作、人事工作、对外交流、财务审计、捐赠工作、基建资产、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及其他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等情况
我校已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浙江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施行)》,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方法;并在网站上公布了申请公开的受理电话及电子邮箱。2012-2013学年度我校未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反映评价,未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
四、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近年来,我校在信息公开、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并取得良好成效,这些都得益于领导重视、机制健全、平台完善。但在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基础性工作,由于高校全面推进该工作的时间并不长,师生员工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参差不齐,且工作经验还不够丰富,因此,仍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要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信息公开是提高工作透明度、让师生员工知情的有效手段,目的是为了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校信息,发挥师生的主人翁精神,促进高校依法治校,但是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仍然会出现被动公开或者要我公开的现象,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被动应付,满足于敷衍行事。因此,要进一步提升有关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研究和完善,促进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规范性。
(二)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现有的信息公开制度有效保障了信息公开的顺利推进,但还不能适应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各项程序,使信息公开各个环节既相互分工,又有机统一,形成良好的规范的运行机制,同时,进一步推进校内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构建大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浙江理工大学
2013年10月31日
(浙江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xxgk.zs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