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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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精神,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特编制《浙江理工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我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请根据《指南》要求进行操作。

      《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由浙江理工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我校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我校编制的《浙江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我校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可以在本校信息公开网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校采取网络公开、文本公开、媒体公开、会议公开等多种形式公开。

    学校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xxgk.zstu.edu.cn/

    学校门户网站为:http://www.zstu.edu.cn/

       (三)公开时限

    学校公开信息形成后,我校一般将在该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学校公开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我校一般将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

        我校师生员工、社会公众需要知悉我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依程序向我校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我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浙江理工大学行政楼204室,邮编:310000;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5,下午1:30-4:15,联系电话:0571-86843213;电子邮箱:xxgk@zstu.edu.cn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填写《浙江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从学校信息公开网下载。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学校信息。

        (2)纸质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上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申请。申请人可在我校信息公开网上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手写签名并扫描或拍照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上文所列邮箱。

    我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我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内的或者经检索该信息不存在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若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所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5)经审查后,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受理;

    (7)本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学校师生员工、社会团体和公众认为我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571—8684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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