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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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8-11-12 作者: 浏览次数:
  •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学校编制了2017-2018 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电子版可以从我校信息公开网(http://xxgk.zstu.edu.cn/xxgknb.ht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6843309。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我校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积极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

    (一)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

    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指导、协调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公开疑点难点问题;校信息公开监督小组认真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2017-2018学年,我校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遵循“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学校各单位、部门的主体责任,为纵向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各单位、部门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与各单位、部门的工作联动,通过“一对一”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组织学习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开展专题研讨会等方式,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二)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

    我校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和保密工作的相关要求,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规定》等制度要求,构建以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为统领,以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和保密审查规定为原则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2017-2018学年,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合校保密工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我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的方法步骤和具体流程,明确各单位、部门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向各单位、部门发放我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簿》,要求各单位、部门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做好审查记录。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校保密工作办公室定期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推进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落实

    2017-2018学年,我校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我省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10大类50项公开事项逐条逐项进行梳理,优化了信息公开目录,调整了部分事项的责任单位和公开路径,加强动态更新,确保清单内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特别是加大了招生信息、财务信息、教学信息、人事信息、采购信息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途径

    我校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途径,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获取学校信息的方式更加多样和便捷。一是加强传统信息公开载体公开功能。通过会议文件、校报校刊、公告公示及校内办公系统、校园媒体、校情通报会、教代会等方式、平台和载体,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二是强化官网媒介公开功能。充分利用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党务公开网和各单位、部门网站等媒介,权威发布我校信息。本学年开通了OA系统手机客户端,使公文处理查阅渠道更加方便。三是搭建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新媒体日益成为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本学年除继续做好学校官方微博、招生咨询微信等平台维护外,新开设“浙理正青春”抖音公众号,以师生和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发布信息。借助教育“易班”试点工程,调动在校师生积极性,打造集思想教育、教育教学、生活服务和文化娱乐为一体的实名制综合性学生网络互动社区。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7-2018学年,我校通过官网发布信息1380余条,编印校报14期,通过微信发布信息487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574条;面向校内印发公文600余件,编印《每周大事记》39期、向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报送信息63条;编撰并向校内公布2016年学校年鉴,组织各二级学院(部)完成本单位2016年年鉴编撰;开展校领导接待日20次;档案馆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554人次。校长向教代会报告2017年工作,公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年度情况。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招生信息公开

    (1)本科生招生方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精神以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各项内容均公开透明,主要公开渠道为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以及浙江理工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号(zstu2013)。信息公开内容涵盖以下几方面:

    招生章程及招生政策公开。我校遵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规定,严谨制定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将招生章程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供考生查询。此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以及各级各类媒体上公布学校招生政策。

    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合格生源分数线及考试成绩、“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考生名单等均在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其中时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共同向社会公示。

    招生计划公开。我校本科招生计划全部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和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的要求,通过“教育部计划来源系统”进行网上编报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在校本科招生网及各省招生网站或专刊上进行公告。

    录取程序及录取结果公开。我校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章程和年度本科网上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信息,考生均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或招生办微信号查询全部类别的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考生也可通过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招生官方网站或查询热线查询相应录取结果。

    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我校有关招生信息,考生还可通过热线电话、网络咨询平台、微信咨询、浙理工招生QQ群等进行咨询,招生咨询期间累计超过5万人次;另外,我校还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多种媒体发布我校招生信息,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有效参考。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全面监督下进行,有效杜绝违规行为,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及学校的利益。

    2017-2018学年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详见附件1。

    (2)研究生招生方面

    我校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校研究生招生网、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开发布和维护等方面工作,本学年共发布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57条。同时,更新常见问题解答栏目内容,及时向考生提供相关资讯。通过中国教育在线、360教育在线和考研网等专业考研信息发布机构,以及全国研究生招生咨询会、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方式发布我校研招信息,介绍学校学科优势和研究生人才培养特色,展示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为广大考生充分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和教育教学相关信息提供了众多渠道和途径。在录取阶段,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里要求,第一时间公布招生拟录取名单,确保工作严谨性和信息公开。

    (3)继续教育招生方面

    我校在继续教育学院官网的招生专栏上,及时公布各类继续教育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校外办学点等信息,并公布咨询电话,及时回复各种咨询。本学年,通过2018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2018年成考艺术类专业加试简章、2018年继续教育学院各类培训招生简章等,共发布继续教育招生有关信息27条。

    (4)留学生招生方面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依托留学生招生网、微信公众平台等途径,及时、规范地公布2018留学生招生简章、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和留学生管理相关政策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留学生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订阅人数近2000人,定期发布留学生招生简章、奖学金、校园指南以及各类学生文体艺术活动的获奖信息和新闻推送,方便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了解我校留学生工作各项事宜。

    2.财务信息公开

    我校主动公开学校预、决算经费、“三公”经费、捐赠收入等各项财务信息。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作为财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主动在全校中层干部会议和“双代会”上公开当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主动在“双代会”上专题报告学校年度经济与财务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学校当年预算执行情况、财务决算情况(含资产、负债、对外投资、净资产、收支明细、贷款余额等)和学校发展过程中财务工作面临的困难挑战以及下年度的财务工作思路及工作安排。

    主动公开收费情况。有关教育事业性收费的各类信息(包括收费项目、标准、收费范围等)通过信息公开网、计划财务处网站、计划财务处微信平台、计划财务处办事大厅公示栏等向校内外公开。

    主动公开财务制度情况。主动组织各类培训、走访各个学院和计划财务处网站“通知公告”、“业务指南”栏目及微信公众号向全校师生公开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每个财务工作流程。

    主动公开其他财务信息。校内教职工工资、酬金、所管经费使用情况等财务信息,均可通过计划财务处“高级财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集中公开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包括当年立项的科研项目和当年结题的省级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课题组成员经申请可查询参与课题的经费使用情况;各学院、各部门的相关经费经办人员和学院、部门教工经申请可查询本学院、本部门各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3.教学质量信息公开

    我校主动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涉及学校基本情况和人才培养两大指标中的13项教学相关内容,包括校历、专业设置基本情况、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课程设置、教学大纲及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及结果、学籍管理规定、考试管理办法、转专业、推免政策程序及结果。坚持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继续做好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人才培养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学生转专业、评奖评优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事项的政策和结果的公开。将本科教学方面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相关事项及时通过校园网、公告、文件等形式和途径进行公开,信息公开内容全面、范围广泛。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

    我校紧紧围绕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逐项对照学校信息公开目录的规定,主动公开人事制度、岗位设置、人才招聘、干部任免、职称评审、人事考核等信息,确保人事师资工作公开透明。

    本学年,我校加强人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迁移人事处原网站至学校站群,修改网站页面使其更直观地显示人事工作的内容;加强人事制度公开,在人事处网站上及时发布新增人事制度和政策,使教职工能知晓最新的人事管理办法;继续做好岗位设置管理与人才招聘信息公开,岗位设置、岗位招聘信息和结果公示等及时在人事处等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干部任免信息公开,采取适当的方式和渠道公开校内中层干部任免情况和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推进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公开,对教职工关注度较高的职称评审工作,通过网站及时发布评审政策、申报通知、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落实人事考核信息公开,将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

    5.采购信息公开

    我校积极推进采购信息公开,加强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本学年,发布自行采购项目公告和独立法人(资产经营公司商铺招租等)相关项目公告共50条(含流标后重新发出的公告信息),发布结果公告42条,发布单一来源公示信息共33条。同时,为了更好地服务校内各单位、部门以及供应商,本学年,在采购信息公开网的政策规章栏目中发布采购政策相关信息9条,其中包括上级采购政策文件和学校采购政策文件;办事指南栏目发布信息共11条,及时为广大师生提供采购具体事务的流程指导;下载专区发布信息14条,为在校师生提供相关采购事项需要使用的规范性表格,方便下载填写;部门简介栏目中公布了部门具体职责内容和采购岗位分工,为采购事宜提供了明确的流程指引。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学校共收到2例信息公开申请,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并及时做出答复。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信息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等,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和相关建议。同时,根据学校信息公开网“用户评议”模块显示,用户对我校信息公开评议项表示“满意”和“非常满意”的比例之和接近100%,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无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2018学年,我校在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学校与各单位、部门之间的职责和联动;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等。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学校部分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仍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阶段,学校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制度化、常态化。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与抽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二是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指导的针对性、精准性。组织校内各二级单位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提高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的层次性、可读性。创新方式方法,紧紧围绕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认真梳理学校信息公开栏目内容,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三张清单”,重视程序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举,线上公开和线下公开同行,用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浙江理工大学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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