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学校综合校内各单位、部门的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编制了学校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我校信息公开网(http://xxgk.zstu.edu.cn/xxgknb.ht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6843309。
一、概述
2018-2019学年,我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把公开理念融入各项工作中,深入改革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和“最多跑一次”工作,归集信息资源,强化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
(一)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
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指导、协调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公开疑点难点问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经费保障。2018-2019学年,我校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遵循“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业务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厘清信息公开工作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学校各单位、部门的主体责任。同时,明确各单位、部门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
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我省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10大类50项公开事项逐条逐项进行梳理,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了部分事项的责任单位,优化了信息公开路径,加强动态更新,确保清单内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学校各单位、部门结合工作内容和特点,在原有信息公开模式上,不断推进工作创新,进一步推进校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科学做好事中、事后考核评议,努力构建“权责明确、科学规范、运行良好、监督有力”的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二)拓宽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及参与度
我校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途径,使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获取学校信息的方式更加多样和便捷。通过党代会、双代会、工作布置会及相关专题会议,通过制作发放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等专项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以及年鉴、年报、《每周大事记》等电子资料,通过校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载体公开信息。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加强网站、报刊等常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的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全方位公开学校信息。开设“浙理正青春”抖音公众号,以师生和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发布信息。借助教育“易班”试点工程,打造集思想教育、教育教学、生活服务和文化娱乐为一体的实名制综合性学生网络互动社区。
我校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多渠道多形式积极听取师生意见,不断扩大学校重要决策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2019年3月,我校“四届三次”双代会召开,利用工会网站的“教代会提案系统”,共收到提案46件,使提案的收集在系统中完成,教代会代表能直接查询各提案内容,提高议事决策科学性。同时,学校不断完善师生意见公开征求与回复机制,及时了解师生关切,对来源于书记信箱、校长信箱、校领导接待日以及学校工作会议等渠道的师生意见建议认真听取,需要回复的也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三)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
我校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和保密工作的相关要求,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规定》等制度要求,构建以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为统领,以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和保密审查规定为原则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2018-2019学年,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合校保密工作办公室,加强与各单位、部门的工作联动,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保密工作融合,并将信息公开责任纳入每年度与各单位、部门签订的保密责任书中。通过“一对一”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组织学习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开展专题研讨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我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的方法步骤和具体流程,明确各单位、部门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校保密工作办公室定期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公开保密两不误。
(四)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 改革工作
2018年12月,学校制定《浙江理工大学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学校成立了跑改工作专班。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进一步厘清了工作职责,出台了责任清单和校务服务事项清单。学校将“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名称公开、流程公开、依据公开、收费公开和监督公开。大力推进数据的归集、治理和共享,让数据“多跑路”,让师生“少跑腿”、少填表。建设数据中心,将目前零散的各类系统进行归集,通过引入数据治理服务、构建全局数据平台,形成一套完整的、可持续累积和逐步优化的全量数据资产体系,提升数据的统一治理和利用能力。优化办事流程,按照减事项、减环节、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的要求和办事要件标准化原则,逐个研究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服务指南,提出减权放权、联办合办等举措。建设办事平台,网上办事大厅(PC端)、掌上浙理(手机端)、自助服务大厅(线下)三个师生办事平台均已正式上线使用。目前,学校确定了204项校务服务事项,已有110个事项实现了“线上办事”,190余个事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75个事项实现“一次不用跑”。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8-2019学年,我校通过官网发布信息1344条,编印校报8期,通过微信发布信息202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158条;面向校内印发公文660余件,编印《每周大事记》35期、向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报送信息39条。编撰并在校内公布学校2017年年鉴。开展校领导接待日27次;档案馆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494人次。书记在学校第三次党代会上作报告,校长在“四届三次”双代会做工作报告。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招生信息公开
(1)本科生招生方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精神以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各项内容均公开透明,主要公开渠道为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以及校招生办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内容涵盖以下几方面:一是招生章程及招生政策公开。我校遵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规定,严谨制定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将招生章程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供考生查询。二是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合格生源分数线及考试成绩均在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其中时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共同向社会公示。三是招生计划公开。我校本科招生计划全部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和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的要求,通过“教育部计划来源系统”进行网上编报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在校本科招生网及各省招生网站或专刊上进行公告。四是录取程序及录取结果公开。我校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章程和年度本科网上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信息,考生均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或招生办微信号查询全部类别的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考生也可通过各省(市、自治区)高考招生官方网站或查询热线查询相应录取结果。五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我校有关招生信息,考生还可通过热线电话、网络咨询平台、微信咨询、浙理工招生QQ群等进行咨询,招生咨询期间累计超过5.5万人次;另外,我校还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多种媒体发布我校招生信息,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有效参考。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全面监督下进行,有效杜绝违规行为,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及学校的利益。
(2)研究生招生方面
我校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校研究生招生网、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开发布和维护等方面工作,本学年共发布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70条。同时,更新常见问题解答栏目内容,及时向考生提供相关资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教育在线、360教育在线和考研网等专业考研信息发布机构,以及全国研究生招生咨询会、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方式发布我校研招信息,介绍学校学科优势和研究生人才培养特色,展示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为广大考生充分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和教育教学相关信息提供了众多渠道和途径。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里要求,及时公布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调剂信息、复试日程安排、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信息公开。
(3)继续教育招生方面
我校在继续教育学院官网的招生专栏上,及时公布各类继续教育招生政策、招生简章、校外办学点等信息,并公布咨询电话,及时回复各种咨询。2018-2019学年,共发布2019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2019年成考艺术类专业加试简章、2019年继续教育学院各类培训招生简章等继续教育招生有关信息20条。
(4)留学生招生方面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依托留学生招生网、微信公众平台等途径,及时、规范地公布2019留学生招生简章、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和留学生管理相关政策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8年度,招收留学生新生790人,其中博士12人,硕士74人,本科127人,进修生297人,短期团组280人。2018全年共有1257名来华留学生来我校就读。
留学生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订阅人数近2400多人,定期发布留学生招生简章、奖学金、校园指南以及各类学生文体艺术活动的获奖信息和新闻推送,方便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了解我校留学生工作各项事宜。
2.财务信息公开
我校主动公开学校预、决算经费、“三公”经费、捐赠收入等各项财务信息。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作为财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主动在全校中层干部会议和“四届三次”双代会上公开当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国等经费使用情况。
主动在“双代会”上专题报告学校年度经济与财务工作情况。报告中包括学校当年预算执行情况、财务决算情况(含资产、负债、对外投资、净资产、收支明细、贷款余额等)和学校发展过程中财务工作面临的困难挑战以及下年度的财务工作思路及工作安排。
主动公开收费情况。有关收费项目、标准、收费范围等教育事业性收费的各类信息通过计划财务处网站、信息公开网、计划财务处微信平台、计划财务处办事大厅公示栏向校内外公开。
主动公开财务制度情况。积极组织各类培训、走访各单位、部门发放财务报销指南、通过计划财务处网站的“通知公告”和“业务指南”栏目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向全校师生公开校内外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财务工作流程。
主动公开其他财务信息。校内教职工工资、酬金、所管经费使用情况等财务信息,均可通过计划财务处“高级财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课题组成员经申请可查询参与课题的经费使用情况;各单位、部门的相关经费经办人员和学院、部门教工经申请可查询本单位、部门各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
3.人事师资信息公开
我校紧紧围绕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逐项对照学校信息公开目录的规定,主动公开人事制度、岗位设置、人才招聘、干部任免、职称评审、人事考核等信息,确保人事师资工作公开透明。
学校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进行公开。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不同形式的会议,通报干部选拔任用结果。通过组织部网站公布工作政策法规、干部任用的公示公告,发布干部工作和组织工作有关新闻、通讯和总结等信息。通过张贴公告的形式公布干部考察预告等干部工作信息。2018-2019学年,公开干部选拔、任免、考核等信息88次。公示校领导兼职情况1次。
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公开,岗位设置、岗位招聘信息和结果公示等及时在人事处等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证人才招聘信息及时公开发布,让应聘人员能及时详细地了解学校最新的引进政策,录用结果及时公布,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推进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公开,对教职工关注度较高的职称评审工作,通过网站及时发布评审政策、申报通知、申报流程和申报材料,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落实人事考核信息公开,将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做好各类人才选拔信息公开,规范高层人才推选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推选工作,并将结果在学校网站和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布,接受教职工监督。综合运用学校及本处网站、座谈会、走访调研、主动宣讲、建立各类交流群等形式,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信息发布网络。同时,认真听取各类意见建议,得到了广大教职员工的认同和肯定。
4.教学质量信息公开
我校主动在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涉及学校基本情况和人才培养两大指标中的13项教学相关内容,包括校历、专业设置基本情况、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课程设置、教学大纲及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及结果、学籍管理规定、考试管理办法、转专业、推免政策程序及结果。坚持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继续做好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人才培养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学生转专业、评奖评优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事项的政策和结果的公开。将本科教学方面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相关事项及时通过校园网、公告、文件等形式和途径进行公开,信息公开内容全面、范围广泛。同时,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已于2019年1月1日发布,2018-2019学年该项工作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部署安排启动,完成《2018-2019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后,学校将按照要求及时予以公开。
5.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
根据《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浙监〔2012〕3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号)文件要求和我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全校的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学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系统的维护,促进师生主动、如实地公开经费使用情况。依照相关文件要求,2018-2019年度,我校面向校内外主动集中公开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包括2018年立项和2017年在研的科研项目,共计1079项。
6.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
我校不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在校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选拔和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等国际交流与合作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2018-2019学年,利用部门网站更新、发布各类新闻、通知公告73条,以及国际学术会议的上级批文9次、会议总结8篇;通过学校统一发布的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公开中外合作办学有关情况。除面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外,还利用校内公示栏公开公示全校教职工的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
7.采购信息公开
我校积极推进采购信息公开,加强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明确采购归口管理部门、人员的职责,为广大师生提供采购具体事务流程指导。我校组织采购的项目,采购公告和结果公示在“浙江理工大学采购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的同时,也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同步推送。另外,我校委托代理项目(委托本级省采、招投标代理公司)均由委托代理中介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发布招标采购相关信息。2018-2019年度,我校采购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共30条(含流标后重新发出的公告信息),发布结果公示共25条,发布校内项目单一来源公示信息共4条,发布采购政策相关信息共7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信息公开意见箱、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等,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和相关建议。同时,根据学校信息公开网“用户评议”模块显示,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无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2019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取得了新的突破,但由于公开信息点多面广、政策性强、时效性高,广大师生、群众的信息需求多样化,公开工作还存在优化提升的空间。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工作能力。在单位、部门信息公开联络员因工作需要调整后,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在及时主动对接、加强指导培训的同时,还要加强有效沟通,进一步提高工作的成效。在定期对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联络员和部门网站管理员展开专题培训,强化一线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意识的同时,还要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法规对于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解答信息维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要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强化监督反馈,进一步规范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推进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动态更新、解读回应等方面的“回头看”,尝试构建集中考核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监督评价体系,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和资源的统筹管理。依托学校“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加大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的归集整合,加强学校主页、信息公开网与校内其他各网站的数据联通、同步更新。加强对移动客户端的开发利用,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性。
浙江理工大学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