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吴锋民同志
对全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对分管的党委办公室和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抓好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快推进清廉浙理建设,带领班子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党委办公室牵头,纪委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参与〕
(二)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引领和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层层压实压紧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政治生态状况分析评估,建设积极健康的校园政治生态。开展内部巡察,加强对内部巡察工作的领导。〔党委办公室牵头,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参与〕
(三)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事业发展等各项工作的领导;落实党管人才原则,推进优秀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建设,深入实施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工程。〔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牵头,人事处、纪委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参与〕
(四)指导实施党建质量提升工程、基层党建标准化工程,以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支部建设。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委组织部牵头,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参与〕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推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党委办公室牵头,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参与〕
二、陈文兴同志
对全校行政单位和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分管的校长办公室、审计处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抓好行政单位和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快推进清廉浙理建设。(校长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
(二)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校长办公室牵头)
(三)贯彻执行学校章程,推进依法治校,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富有特色的治理体系。全面推进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加强群众监督。〔发展规划处、校长办公室牵头,工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四)推进审计全覆盖和审计整改工作,完善内控管理。(审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陶伟华同志
对分管的保密工作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新闻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学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团委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推进舆情管理和引导的规范化常态化。(党委宣传部牵头,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参与)
(二)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清廉浙理建设工作,把纪律教育和清廉文化建设纳入学校学习教育体系、思想政治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宣传教育,推进清廉文化渗透到校园环境、文艺活动和课堂教学,使清廉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分发挥新媒体在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廉洁教育中的作用,传播正能量,长鸣警示钟,营造清净校风。〔党委宣传部牵头,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各学院(部)参与〕
(三)完善本科招生工作机制,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深化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透明、有效监督的长效机制,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牵头,教务处参与)
(四)严格规范学生工作各项经费使用,加强对学生评优评奖、助学帮困、奖励惩处等工作的监管,做到公平、公正、合理、规范,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牵头,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及各学院参与)
(五)加强保密全生命周期管理。认真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完善保密工作制度,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保密工作办公室牵头,档案馆及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四、周文龙同志
对分管的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校友工作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机关党委、工会、档案馆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增强班子的政治素养,提高二级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质量。协助推进清廉浙理建设。〔党委组织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二)深入实施党建质量提升工程、基层党建标准化工程三年提升计划,切实加强支部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党员发展、党内评先、党费使用等工作的监管。〔党委组织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三)修订干部考核办法,推进容错免责,健全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干部工作体系。(党委组织部牵头,纪委办公室参与)
(四)组织召开学校四届三次“双代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办学、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五)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增强统战工作合力。指导和支持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加强党外监督。〔党委统战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六)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推进机关部门效能建设,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督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机关党委牵头;人事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参与)
五、郜正荣同志
对分管的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重点高校建设办公室、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出台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方案,岗位设置与聘用、绩效考核、奖励分配等体系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因私因公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清廉浙理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二)完善人才评价机制,修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进一步把好引进人才的廉洁关,将校规校纪和廉洁教育纳入岗前培训,严肃查处非纪检监察对象的违规违纪行为。研究制订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人事处牵头,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参与)
(三)健全国际化办学运行机制,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范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考察(访问)及相关活动的审批制度,对因公出国(境)经费来源和报销严格把关,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按要求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团组的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牵头,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参与)
(四)着力推进重点高校建设。对标国家“双一流”建设目标和省重点高校建设任务,细化绩效考核方案和建设路径,完善省重点高校建设保障机制,提高重点高校建设经费使用绩效,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重点高校建设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六、陈文华同志
对分管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杂志社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优化研究生招生考试机制。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和有关规定,规范自命题和招生录取工作,完善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机制,优化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清廉浙理建设工作。(研究生院牵头,监察处及各学院参与)
(二)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加强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建设,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建设,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教育。(研究生院牵头,科学技术研究院、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及各学院参与)
(三)规范和完善科研合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大制度的宣传执行力度,规范科研经费使用,加强信息公开,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科学技术研究院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四)加强经费预算和使用管理,落实政府会计制度和公款存放有关规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小金库”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
七、孙旭东同志
对学校纪委及分管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加强对党纪党规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纪委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二)协助党委督促落实全面推进清廉浙理建设任务。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把建设任务落细落实,将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纪委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三)协助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和专项督查,注重发现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牵头;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及正风肃纪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等参与)
(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协助党委探索开展对二级单位的内部巡察工作,研究制定《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校内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开展内部巡察工作试点。〔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五)深化纪委“三转”,研究制定《浙江理工大学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实施细则》,改进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方式,压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监督事项备案制。(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六)实施监督执纪问责规范化建设。实施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办理标准化、审查调查工作流程标准化、监督执纪文书标准化、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标准化等建设,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牵头,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七)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二级治理机制。落实高校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形成校院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协同有效的运行机制,做实基层监督,促进基层治理。(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牵头,党委组织部、相关学院参与)
(八)协助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监督。(审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八、王剑俊同志
对分管的公共事务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信息化办公室、采购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理顺校办产业布局,持续关注对外经济合作领域的廉政风险和法律风险。推进经营性资产、房产和家具等各类资产的规范管理,不断优化校内采购体系,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清廉浙理建设工作。(后勤服务中心、公共事务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二)持续关注基建和维修改造工程领域的廉政安全和生产安全,为余杭校区建设做好制度与廉洁保障。(基建处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公共事务管理处参与)
(三)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全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工作,开通网上办事大厅,转变服务方式和工作作风,为提升师生满意度提供技术支持。防范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廉政风险。(信息化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九、许慧霞同志
对分管的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本科教学评价与指导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坚持“以本为本”,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严格规范教学行为和本科生专业分流、转专业、推免生资格确定及各类与教学有关的评优评奖评审工作,严格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置,促进公平公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清廉浙理建设工作。(教务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二)优化继续教育办学结构,完善继续教育办学合作机制,拓展办学类型和模式,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各类继续教育(含非学历教育)招生录取管理、教学管理、收费管理等,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继续教育学院牵头,监察处参与)
(三)规范实验室建设经费使用和设备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加快分析测试中心建设,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计划财务处、审计处、采购中心、各学院(部)参与〕
(四)开展图书馆优质服务年活动。提高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加强对图书资料采购和数字化图书馆建设的监管,严肃工作纪律,完善工作程序,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图书馆牵头,采购中心、监察处参与)
十、姚珺同志
对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和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清廉浙理建设工作。
十一、姚菊明同志
对人事处和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清廉浙理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