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吴锋民同志
对全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对分管的党委办公室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大党建工作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清廉浙理”建设。〔党委办公室牵头,纪检监察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参与〕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定期开展政治生态研判评估,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加强对校内巡察的领导。〔党委办公室牵头,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参与〕
(三)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把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办学治校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能力和作风建设,着力提升干部队伍战略谋划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执行力。〔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牵头,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参与〕
(四)加快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党建质量提升工程、基层党建标准化示范工程三年提升计划。全面开展党建“抓院促系、整校建强”铸魂行动,推进支部建设。〔党委组织部牵头,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参与〕
(五)推动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师风学风校风,推进“四责协同”,用好“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正风肃纪,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党委办公室牵头,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室及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参与〕
二、陈文兴同志
对全校行政单位和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分管的校长办公室、审计处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抓好行政单位和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将“清廉浙理”建设任务落到实处。(校长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参与)
(二)推进改革落地见效,坚持激励导向,健全分类评价,强化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构建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体制,提高学院治理能力,激发学院办学活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机制,优化管理,提升服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校长办公室牵头)
(三)深化依法治校,完善学校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合同管理。推进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加强群众监督。〔校长办公室牵头,工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四)强化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服务和评价作用,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审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陶伟华同志
对分管的保密工作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新闻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学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团委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健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加强教师集中政治学习。强化校园舆情管理和引导,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加强阵地建设与管理,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宣传部牵头,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室参与)
(二)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推进“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常态化。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整合校内外资源,把清廉文化、守纪文化、诚信文化融入“立德树人”主题文化,使清廉理念入耳、入脑、入心。〔党委宣传部牵头,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纪检监察室、各学院(部)参与〕
(三)规范本科生招生程序,一体推进本科招生管理体系、录取运行体系、监督保障体系和考生服务体系建设,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牵头,教务处及各学院(部)参与〕
(四)严格规范学生工作各项经费使用管理,加强对学生评优评奖、助学帮困、奖励惩处等工作的监管,做到公平、公正、合理、规范,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牵头,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及各学院参与)
(五)落实保密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加强保密安全教育,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保密工作办公室牵头,档案馆及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参与)
四、周文龙同志
对分管的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校友工作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机关党委,工会,档案馆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推动理顺党建工作领导和管理体制,全面实施党建“抓院促系、整校建强”铸魂行动,继续做好对二级学院(部)落实党委(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党委组织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二)修订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两级管理考核指标。落实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创建计划,强化特色项目、品牌项目建设。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为途径,继续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加强对党员发展、党内评先、党费使用等工作的监管。〔党委组织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三)健全完善干部工作制度,修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完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确保风清气正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换届。(党委组织部牵头,纪检监察室参与)
(四)组织召开学校四届四次“双代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办学、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五)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引领。落实“浙理同行惠”专题民主协商计划。指导和支持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和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加强党外监督。〔党委统战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六)进一步规范教育基金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向捐赠人反馈项目的执行情况,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校友办公室牵头,计划财务处、各学院(部)参与)
(七)结合新一轮中层干部换届,进一步推进党委建制的二级单位设立纪委,实现全覆盖。(党委组织部牵头,纪检监察室参与)
五、郜正荣同志
对分管的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推进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学院(部)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分配办法、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工资分配办法等各项制度,强化改革方案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有序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对二级学院(部)绩效分配工作的监管。继续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严肃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纪律,层层落实责任。〔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二)修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做好第三轮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和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推进校人才服务中心建设。制订“严管”教师政策措施,建立教师行为负面清单制度。(人事处牵头,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参与)
(三)完善国际化办学格局,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国际化办学管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考察(访问)、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团组及相关活动的公示、审批制度,对经费来源和报销严格把关,按要求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团组的管理,严防利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等违规行为的发生。(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牵头,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参与)
六、陈文华同志
对分管的研究生院、重点高校建设办公室,科学技术研究院,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杂志社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优化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推进一级学科招生,健全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一志愿考生的报录比。改进和完善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完善自命题和招生考试、复试录取的规范化建设。防止各相关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研究生院牵头,各学院参与)
(二)建立健全研究生导师责任清单,坚持结果导向,注重过程管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学术规范,严明教学纪律,完善考核机制。继续抓实导师遴选、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中的师德考核环节,严格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建设,推进研究生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研究生院牵头,科学技术研究院,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及各学院参与)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科研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科研项目、成果转化和经费使用管理的制度,加强科研信息公开工作,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科学技术研究院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四)推进校院两级财务改革政策的落实和配套。强化财务监督和服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落实政府会计制度和公款存放有关规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小金库”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
(五)聚焦国家“双一流”和省重点建设高校计划核心指标,有效整合学科资源,谋划打造高峰学科。完善以目标和绩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提高重点高校建设经费使用绩效,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重点高校建设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七、孙旭东同志
对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及分管的纪检监察室、党委巡察办公室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突出重点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落实政治监督重点项目。围绕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确定的战略目标、重要任务落实情况,对学校体制机制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亚运会训练场馆建设等政治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发挥推进作用。继续按季度开展廉情分析和政治生态研判工作,当好政治生态和教育生态“护林员”。(纪检监察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二)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制度,积极推动构建“四责协同”机制。开展“清廉浙理”建设情况阶段性总结检查,明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全面深化“清廉浙理”建设。(纪检监察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三)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突出问题深化正风肃纪。协同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重点监督。(纪检监察室牵头;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及正风肃纪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等参与)
(四)推进校内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和业务部门职能监督全覆盖,协同强化各类各项监督。改进专责监督,做实基层监督,滚动开展校内巡察。〔纪检监察室、党委巡察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五)坚持严肃、规范、精准用好执纪执法问责利器。坚持“严”的主基调,提高精准规范执纪执法能力,认真查处损害公共利益、师生利益的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坚持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加强纪律教育,组织开展第二届“浙理清风”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季活动。〔纪检监察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部)参与〕
(六)坚持以促进校院两级治理体系建设为重点扎紧制度笼子。突出对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监督,构建高质量的制度完善督促机制,加强制度制定环节的廉洁性审查,构建制度执行监督机制。(纪检监察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七)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进一步建章立制,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确保纪检监察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按照上级部署,落实检举举报平台信息化建设,推进标准化谈话室建设。(纪检监察室牵头,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八)按照“三个为主”要求,加强对二级单位纪委、纪检委员的领导,加强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向校纪委述职工作,对二级单位受理处置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一步加强统一管理。(纪检监察室牵头,党委组织部、相关学院参与)
八、王剑俊同志
对分管的公共事务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信息化办公室、采购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稳步推进后勤保障、校办产业建设发展。分步推进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促进校办产业健康发展。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出租规程,强化出租房产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房产家具管理,推进公用房动态调整。完善后勤网格化防控体系,优化结构,强化职责,加强监管。完善采购管理服务系统,优化采购工作一站式服务,提升采购效率和效益。加强对采购行为的监管,控制廉政风险。防止各相关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后勤服务中心、公共事务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中心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二)加强与余杭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对接、沟通和协调,按照整体规划、分期建设、整体交付原则,大力推进余杭校区(时尚学院)建设。做好2022年杭州亚运会足球训练场建设前期工作。确保各基建工程的廉政安全。(基建处、公共事务管理处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参与)
(三)完善信息化工作体制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强化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智慧校园建设工程,推进网上办事大厅、掌上浙理、数据中心二期建设。防范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廉政风险。(信息化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九、许慧霞同志
对分管的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本科教学评价与指导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指导联系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重点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和落实工作,严格过程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严格规范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置。严格规范教学行为和本科生专业分流、转专业、推免生资格确定及各类与教学有关的评优评奖评审工作,促进公平公正,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教务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
(二)完善继续教育办学体系,拓展办学类型和模式,优化教学点布局,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办学质量和效益。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各类继续教育(含非学历教育)招生录取管理、教学管理、收费管理等,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继续教育学院牵头,各学院(部)参与〕
(三)规范实验室建设项目、示范中心运行等经费使用。动态调整实验室建设项目,优化实验室项目质量,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做好实验室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加快推进分析测试中心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大型仪器对教学科研支撑作用和对外技术服务能力,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计划财务处、审计处、采购中心、各学院(部)参与〕
(四)推进智慧图书馆建设,提升图书馆服务水平。加强对图书资料采购和数字化图书馆建设的监管,严肃工作纪律,完善工作程序,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图书馆牵头,采购中心参与)
十、姚珺同志
对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及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清廉浙理”建设工作。
十一、姚菊明同志
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及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清廉浙理”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