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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9-01 作者:国际交流合作处 浏览次数:
  •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现将2022年度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聚焦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体现申报单位学科优势与特色,能够对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推动示范作用。

    2.申报范围面向理、工、农、医及上述学科的交叉领域。

    3.申报项目的国外合作机构应为世界一流高等学 校、科研机构、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 位。申报时中外合作各方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且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合作协议。

    二、资助额度

    人民币10-15万元

    三、项目管理

    1.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二年。

    2.项目执行期满后,项目负责人需撰写总结报告,由项目单位负责组织3位及以上专家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

    四、其他说明

    请各学院于2022年9月13日前,将《浙江理工大学2022年度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须盖公章)、《2022年度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双面印刷,胶装)纸质稿连同合作协议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行政楼222),电子稿请发邮箱:susanguo@zstu.edu.cn,联系人:郭舒(电话:86843659)。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2022年度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2022年度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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