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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轩岚诺”台风防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10 作者: 浏览次数:
  •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教辅机构、经营服务机构:

        今年第11号台风“轩岚诺”于8月28日l4时在西北太平洋洋面上生成,30日2时加强为超强台风,3l日14时其中心位于北纬25.4度、东经I29.l度的洋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l7 级以上。预计“轩岚诺”将以每小时20—25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南方向移动。省防指已于近期启动海上防台风应急响应。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现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台风“轩岚诺”的防御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一个目标、三个不怕、四个宁可”的总体要求,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立足最不利局面做好最充分准备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台风灾害的不确定性。要严格落实防汛防台救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层层压实防汛防台责任,密切关注台风发展趋势,有效开展各项防汛防台工作,确保通知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切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要做好防范学校内涝的应急准备,确保师生正常的学习、生活;要通过微信群、钉钉群、短信等渠道立即对师生开展一次防台风宣传教育和提醒。

       2.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在台风来临前深入细致开展防台风、防暴雨、防洪涝专项安全检查,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重大损失。重点排查:学校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排水管网是否畅通,屋面、楼顶排水管道有无堵塞,简易窝棚、广告宣传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易涝的底楼、地下室是否存放贵重物品或设备,切实做好学校在建工地施工、材料、机械安全和人员安全管理。

       3.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根据《浙江省学校灾害天气应对规范》要求,防台风Ⅱ级响应期间学校应当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停止室内大型集会;Ⅰ级响应期间应当采取停课措施。相关单位要以《浙江省学校灾害天气应对规范》为指导,加强分析研判,及时研究决定学校是否停止教学活动或调整教学安排,是否提供校车服务,并迅速通知到每一位师生,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和学生交通安全。

       4.加强值班,确保台风影响期间信息畅通。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学院(部)负责人应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紧急情况,立即拨打校园110报警电话(86843110)或下沙校区总值班电话(86843117)临平校区中层值班电话(86845177)上报。

    办公室  保卫处
    20229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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