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教辅机构、经营服务机构:
今年第11号台风“轩岚诺”于8月28日l4时在西北太平洋洋面上生成,30日2时加强为超强台风,3l日14时其中心位于北纬25.4度、东经I29.l度的洋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l7 级以上。预计“轩岚诺”将以每小时20—25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南方向移动。省防指已于近期启动海上防台风应急响应。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工作,现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台风“轩岚诺”的防御工作。各单位要按照“一个目标、三个不怕、四个宁可”的总体要求,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立足最不利局面,做好最充分准备,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台风灾害的不确定性。要严格落实防汛防台救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层层压实防汛防台责任,密切关注台风发展趋势,有效开展各项防汛防台工作,确保通知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切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要做好防范学校内涝的应急准备,确保师生正常的学习、生活;要通过微信群、钉钉群、短信等渠道立即对师生开展一次防台风宣传教育和提醒。
2.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在台风来临前深入细致开展防台风、防暴雨、防洪涝专项安全检查,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重大损失。重点排查:学校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排水管网是否畅通,屋面、楼顶排水管道有无堵塞,简易窝棚、广告宣传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易涝的底楼、地下室是否存放贵重物品或设备,切实做好学校在建工地施工、材料、机械安全和人员安全管理。
3.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根据《浙江省学校灾害天气应对规范》要求,防台风Ⅱ级响应期间学校应当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停止室内大型集会;Ⅰ级响应期间应当采取停课措施。相关单位要以《浙江省学校灾害天气应对规范》为指导,加强分析研判,及时研究决定学校是否停止教学活动或调整教学安排,是否提供校车服务,并迅速通知到每一位师生,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和学生交通安全。
4.加强值班,确保台风影响期间信息畅通。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学院(部)负责人应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紧急情况,立即拨打校园110报警电话(86843110)或下沙校区总值班电话(86843117)、临平校区中层值班电话(86845177)上报。
办公室 保卫处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