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处置工作,提高交通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员工的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园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二、处置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尽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三)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校园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
三、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成立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场救援指挥组、事故原因调查组、医疗救护组、家属接待及善后组、信息收集与对外宣传组。具体分工与职责如下:
1.办公室
主任: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
(1)按照学校校园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应急处置的总协调。
(2)负责及时向省教育厅以及公安机关报告情况,以快速得到上级指示和支援。
2.现场救援指挥组
组长:总值班领导
成员:保卫处负责人、保卫处各科室人员、相关值班人员
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校园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4)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疏导交通以及实施交通管制。
(5)引导救护车辆、人员及时到达现场。
(6)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
3.校园事故原因调查组
组长: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治安科、综合科人员,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涉事单位负责人、现场目击者
主要职责:
(1)控制交通事故肇事者,做好事故现场调查、取证。
(2)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3)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4.校园交通事故医疗救护组
组长:公共事务管理处负责人
成员:校医院院长、校医院医护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现场对伤员的救治和紧急处理。
(2)如需送校外救治,马上通知120送往医院。
5.家属接待及善后组
组长:涉事单位负责人
成员: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保卫处等相关工作人员,涉事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等
主要职责:
(1)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及家人。如有家属来访,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据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做好伤亡师生的善后工作,安排好来校家属的食宿工作。
(2)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伤亡人员家属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事故处理结尾阶段,负责起草《协议书》,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并请双方签名。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6.信息收集与对外宣传组
组长:党委宣传部负责人
成员: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保卫处、信息技术中心、涉事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
(1)做好事故信息收集,对相关舆情进行及时处理。
(2)负责对外宣传解释工作。
四、预案实施程序及组织落实
校园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听从领导小组指挥,适时投入救援,同时各小组按方案开展工作。
五、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一)接警与报告
1.校园交通事故发生后,目击者应立即向校园110报警(校园报警电话:86843110)。
2.校园110值班人员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要详细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并立即通知相关值班人员,校卫队巡逻人员赶往事故发生地,通知校门卫防止肇事车辆外逃。同时,将情况报告现场救援指挥组组长。
3.现场救援指挥组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往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分别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涉事单位负责人,马上开展救援工作。
(二)现场抢救与保护
1.在场人员(校卫队、教职员工或学生)应首先检查因事故受伤人员的情况,如果有人员受伤,立即拨打校医院电话(校医院电话:86843980)。校医院医护人员到达后要马上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处置,根据受伤情况进行处理。
2.交通事故处理组到达现场后,根据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处理,并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3.通知受伤人员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或家属。
4.实施校园交通管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交通事故肇事者。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信息收集与发布
1.事故发生后,要立即进行信息的收集和舆情的了解,对各网站、论坛及时关注,如有情况立即处理并上报领导小组。
2.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须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